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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/ 不傳自己、只傳基督——林後四 1-6     編號 / 11
發佈時間 / Sat Jan 3 17:04:34 2009      發佈者tief     
◎不傳自己、只傳基督——林後四 1 – 6
作者:陳濟民

「我們自己?絕對不是!我們傳的是:“耶穌是主”!而我們呢?是你們的僕人(為了耶穌的緣故)!」這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四章五節所說的話。在這麼一句簡短而有力的話語中,他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福音信息的主題,也提供了一個福音信息的副標題。

一、福音信息的主題:耶穌是主
若是要用一句話來表達保羅的福音信息,最貼切的就是:「耶穌是主」。在當時的世代,這麼一句話並不是保羅首創的。在聖靈降臨的時候,彼得便向猶太人宣告:「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他為主,為基督了。」(徒二:36) 但是,這卻也真的是保羅所傳的信息 (參羅十:9;腓二: 6- 11)。

當保羅想到耶穌是主的時候,他腦海中呈現的是一片榮耀的光輝。對他而言,「基督本是神的像」(四節下)。基督是神本性的表達,好像一個人看到錢幣上皇帝的像,就知道皇帝是怎麼樣子;耶穌基督也是神管理世界的代理人,人要看見神就必需看基督。

在保羅眼中,世界上所有現象的背後有兩種靈界的勢力。一種是今世的神。這今世之神使人心蒙蔽,看不到福音中基督的光輝。另一種靈界的勢力是啟示的真神。祂光照我們的心、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、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。這榮光帶來了真的知識使他認識了神,也讓人因著信耶穌得到聖靈,得以越來越反照出主耶穌復活生命的光彩。這是世上任何宗教領袖都作不到的事!

二、福音信息的副題:我們是奴隸
保羅在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,這樣的福音信息必然有一個附帶的信息——我們是奴隸。

在二章十四至四章六節這一段,保羅認為我們的責任就是彰顯福音的真光。福音既是神自己在基督身上的行動,這福音就是彰顯神的恩典。因此在事奉中,我們的基本原則是回應神的恩典,也就是要在事奉時彰顯出耶穌基督的榮光。我們傳福音時必需是光明磊落的,見得光的,不打折扣的。不是所有的人都會看到我們所看到的榮光,但是我們起碼可以保證他們不是因為在我們身上看到黑暗的一面,而且讓有良心的人都知道我們確實是活在光明中。

倘若耶穌是主,我們不僅是主的奴隸,更是要做福音對象的奴隸!保羅在一章二十四節表達的就是這個原則:不是做主人驅使他人,而是增進他人的快樂。因此,他的動向並不是以自己的好處為出發點,而是處處以別人的好處著想;只要是對他們有好處,他就會去做。

結語
傳揚耶穌是主,是福音信息的核心。傳揚耶穌是主,同樣是決定了傳道者的事奉方式和生活態度。(工福北美董事;華神前院長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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