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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/ 【宣教夥伴的話 】得與失的人生《簡訊96年1月份》     編號 / 32
發佈時間 / Wed Jan 10 16:50:59 2007      發佈者tief    
●得與失的人生
作者:李勝雄

一、一時的得失,可能適得其反:
二OO六年十二月九日臺北市及高雄市選舉市長及市議員,結果是當選的興高采烈,落選的難免垂頭喪氣。但是,這是一時之得失成敗,或是永久的得失成敗,甚至是否真正的得失成敗,頗值深思。

失敗為成功之母,一時的得有可能失,一時失以後也可以得,結果卻可能適得其反。

二、在世的得失,以最後審判為定奪:
在世行善或作惡,如一死了之,世間也不必有善惡之分。因此,一生的得失成敗最後都要由掌管人生命的創造主定奪,始為公平合理。創造主審判時,自然是依祂的審判標準,應是有功必賞、有過必罰。祂的標準絕對是至高至上。如依此標準,沒人無過失,而罪的代價就是死,世上沒有一人可以逃避最後之永罰。

三、罪過缺失得赦免,反失為得:
所幸公義的創造主,也有仁愛恩惠的補救方法,使世人有最後成功的機會。但人沒法解決自己已犯的罪過缺失,只有創造主能賜給完全赦免的恩惠,始能反先為得。

我們人一生的得失成敗,應是以創造主的旨意來決定。所以,縱使人不免一時的失敗,只要靠主能「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,盼望不至於羞恥。」(羅馬書五章2節),不必將一時之失敗視為無可挽救的事。

因此,縱使一生為勞工,能為人真誠服務至退休,已是成功的人生;而能信主得救,更是享受永遠成功榮耀的保證。(工福董事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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