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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/ 印勞收容所事工      編號 / 1
發佈時間 / Thu Oct 12 15:22:37 2006      發佈者tief    
●印勞收容所事工 作者:張仁愛、鄭慧琴
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』(太廿五:40)監獄是個聞之色變的場所,人人不敢接觸,但全能的神卻在那裡開了福音的門。

沈弟兄是一個很愛主的基督徒,他在桃園縣政府的警局服務,藉著他我們可以認識桃園分局、八德分局外事科的警察,我們關懷在那裡的印尼同胞,甚至因而認識龜山及平鎮分局的警察。接觸到這些印尼同胞個案,首先要了解他們的問題,有些被關者是因非法停留,有些是逃跑的外勞和偷渡客。

當我們幫助處理他們的問題時,其實他們能從我們身上感受到神的愛。我們彼此本來不認識,也沒有親友關係,但是當我們能關心、輔導、教導、安慰他們的時候,他們就深受感動,在如此的情況下,就比較容易傳福音。

兩年前因台灣凍結印勞入境,許多仲介公司幫助印勞辦假結婚來台找工作,但這是非法的,所以警察奉令要抓拿他們。因而八德分局警察要我們協助翻譯處理印勞的案子,甚至外事科組長也信任我們,請工福暫時收容這些人。

以下是原在龜山分局的兩位印尼假結婚者的見證,如下:

我和太太是藉著假結婚來台灣找工作,不久被警察發現,抓到警局關五個多月,因為久久一次要上法庭,不知道何時會判決?警察因人權的關係,加上地方太窄,不適合拘留,我們也沒有辦法付生活費,所以不能一直被關在警局。

現在我們住福音中心已有兩週的時間,也發現到他們全家是很好的基督徒,他們非常尊敬和接納不配的我們,每晚我們一直默想,他們全家和我們沒有親戚關係,為什麼會如此待我們。我們各有不同的宗教,因為我們是回教徒。

有一天晚上,神光照和感動我們,做一個放棄以前的信仰,要跟隨耶穌的決定,成為一個基督徒。

感謝神,張仁愛、鄭慧琴傳道夫婦幫助我們找到一份工作,老闆是一個敬虔的基督徒,每週日會帶我們去教會聚會。在二OO六年四月卅日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。感謝主!

另於三峽外國人的收容所是來自全省各地的個案,因為他們的問題比較複雜,警察無法快速的解決他們的問題,加上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買機票回去,或無法付出生活費用,所以暫留三峽收容所。

此收容所比各分局大,環境比較好。有些人是因為偽造文書的原因被關,這些是最難處理的問題,因為他們的身份是無國籍,令在此的警察傷透腦筋。因此每隔週三,我們會前去三峽收容所關心和幫助印尼同胞,許多人因而對教會有好印象,甚至有人因而信耶穌。我們因減輕警察們的負擔,也帶給他們好的印象與見證,使他們更信任自工福派過去的同工。

對我們而言,福音的種子不只撒在收容所外國人的心中,也撒在警察的心目中,將一切榮耀歸給神!(工福同工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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