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發行
工福之友
【目錄】
【阿福仔講古】
【真實故事】
【珍愛生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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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孟光
我有一位嫂嫂,這幾年的改變真是令人驚奇。
嫂嫂和哥哥結婚時,才二十出頭,哥哥也是二十多歲。那年頭沒有什麼「婚前輔導」或「婚前教育」,所以結婚以後,夫妻、公婆和岳父母的關係如何相處,沒有人能教導、幫助他們。
傳統的父母都希望兒子媳婦放假就回家,希望早一天抱孫子…。但是哥哥喜歡爬山,放假想和老婆出去玩;他們也一直沒有生小孩。
他們週末回家時,因爸媽一週沒見到人,難免多說幾句或是碎碎唸;哥哥生性內向,不太會說話,就變成不想說話…。不知不覺當中,哥哥嫂嫂週末就漸漸的不回家了。甚至有幾年,他們只有過年和重要節慶才回家坐一坐。
後來我們才知道,原來嫂嫂患了憂鬱症,週末需要去醫院看醫生、拿藥吃…;也因為憂鬱症或恐慌症的影響,嫂嫂有一陣子很怕回婆家來。我們家人知道了這情況,除了接受現實之外,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了。
但是,三年前的母親節,我的嫂嫂煥然一新。過去的嫂嫂,總是煩惱掛在臉上,就像俗語說的苦瓜臉似的;那天,她和哥哥帶著母親節禮物回來,和爸媽有說有笑,臉色紅潤開心,真的變成了蘋果臉。
她和大家聊天,也很高興的和大家說:「我前幾個月遇到一位好朋友。她以前因為離婚,心情不好,也不和朋友來往。可是她現在都不一樣了,看起來很平安,很有自信,總是笑嘻嘻的。我因為好奇,就和她一起去了教會。我去教會好幾次,聽到唱詩歌,心裡面覺得很受感動、很舒服,受到很大的安慰,也覺得耶穌真的好愛我…。」
從那一天起,嫂嫂有了新的改變和成長。她不但憂鬱症的藥量可以減半,多慮的個性也轉變成充滿平安、喜樂。她現在會主動的和哥哥一起回家和爸爸聊天;媽媽因老年癡呆症住進安養院之後,她也常去看顧,為媽媽禱告。
我的嫂嫂因為信了耶穌,生命有新的改變。她和哥哥,和父母公婆家人之間,也變成新的、美好的關係了。
【阿福仔講古】
給民間信仰者的問題解答
問:基督徒要不要行善?基督徒的行善是否也是積功德?
答:基督徒應該行善,這是作基督徒主要的目的之一。但是基督徒行善不應該自誇,也沒有任何的功勞可言,因為「行善」是神兒女的本分與責任。因此,基督徒行善應該默默行在暗中,並且作在那些最需要的人身上,目的為了榮耀神而不是榮耀自己。
【真實故事】
耶穌愛我、救我
楊櫻珠
小時候因為母親信耶穌,所以偶爾會去教會。長大出社會後,與先生相識三個月後結婚,婚後才知先生有暴力傾向,也沒有好好善待孩子。
因常遭先生的毆打,又見先生欺負孩子,看見孩子身陷負面的環境,身心上的痛苦使我甚至計劃要自殺,即便我離開這個家,我和孩子也不知要往何處去,又不知如何走出這樣的困境。
後來我想到了耶穌,我在電視所轉播的「七百俱樂部」節目裡,聽見牧師引用聖經的話說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�堥荂A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我本來就苦到無計可施,聽見如此安慰人心的話,我便不猶豫的拿起電話,彼端的接線者正是蔡師母,在協談專線中我表明想認識上帝。
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,藉著蔡師母的關心與探訪,經半年之久,我漸漸告訴她心中的痛苦,另有一位艾師母也陪我讀聖經,我學會依靠神及跪下禱告,雖然所遭遇的環境仍然沒有多大的變化,但我心中有平安,痛苦也減輕了。
我到附近的教會聚會,受到丈夫及公公的反對,但我堅持自己的信仰。先生仍然不減對孩子的欺伍,同時罵我、禁止我阻止他的行為,又加上他好賭博,對家庭的經濟生活不負責任,我面對這樣精神上的痛苦,只有藉著母女三人同心的禱告度過。
有一次先生又毆打我,甚至拿刀威脅,公公驚慌地叫了警察來,透過113家暴中心,隔天備案,我與孩子被帶離這個令人痛苦的家。後來透過師母們的關心,我真正的相信耶穌,並悔改認罪,心靈得到更新。我也受到教會愛心奉獻的幫助一年之久,加上心理諮商與信仰上心靈的醫治,更重要的是耶穌所賜的愛,使我的生活充滿平安。
我回顧過去種種,這四年來,是我與孩子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,小孩在校成績進步又拿第一名,上帝的恩典使我們心滿意足。過去我曾受到許多基督徒的幫助,如今在教會我也參與服事上帝,並在魏宣教士的幫助下,成為關懷受家暴者的小組長,關心如我一樣,在身心上曾經受創的人。
聖經說:「喜樂的心乃是良藥;憂傷的靈使骨枯乾。」我曾經迷失,曾經走投無路,感謝耶穌沒有放棄我,謝謝耶穌愛我、救我,感謝讚美主。
【珍愛生命】
熱愛生命的信仰
文巧屏
在我們的社會上,有許多堅持到生命結束前最後一刻也絕不放棄的人,他們可以說是熱愛生命的勇者。由周大觀文教基金會主辦的「第六屆全球生命獎章」,共收到全球各地一千五百九十六件推薦函,最後甄選出的得主,將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齊集中正紀念堂頒獎。這件事讓人感到熱愛生命是一件不簡單的事,事實上能夠熱愛生命,是源於對生命有一個正確的態度,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。
我們不僅要愛惜自己的生命,也要尊重疼惜他人的生命。台灣的墮胎問題相當嚴重,衛生署研擬修訂優生保健法,開放免徵父母同意的專業諮詢第三管道,改善未婚少女墮胎地下化的現象,然而墮胎少女當事人的隱私、執行墮胎手術醫師的法律免責權、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、胎兒的父親是否應盡道義責任…等,需要再廣泛研究,但究竟法律難以面面俱到。
法律無法約束墮胎的漫延,只能修法因應,這使我想起一位牧師曾說過的故事:一日教會接到社會局的電話,問是否能接十四歲未婚少女懷孕生子的個案,因男方父母只要嬰兒,不准女孩進門,女孩的父母又不准她帶嬰兒回家,後來牧師答應承接此案,接她到教會安頓,許多姊妹為她預備了育嬰用品,師母指導她如何餵奶,並傳福音給她,後來她接受了耶穌。雖然她也付出了代價,將孩子交給別人領養,有時看到別人的孩子,會有忍不住想抱孩子的衝動,最後還是忍住。之後,她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,成為基督徒,重回學校作學生,成績得全班第一名,她的父母對牧師説:「我們也要信耶穌,因為你們的耶穌改變了我們的女兒,使她的人生有了希望。」
這個女孩沒有選擇墮胎,起碼她尊重生命,因為孩子是無辜的。聖經說:「我未成形的體質,你的眼早已看見了;你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,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。」原來在我們還在母腹時,神就揀選我們,成為祂的兒女,並對我們的人生有一個美好的計劃,因為耶穌來了,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
前面提到熱愛生命得獎者中,有一位是患腦性痲痺的劉偉正先生,因生下來十天得了急病,變成腦性痲痺,父母沒有遺棄他,讓他受正常教育,由於他是基督徒,相信信仰也給他很大的幫助。另外一位腦性痲痺患者黃美廉,努力向學獲得藝術博士,她的父親正是一位牧師,我深信這兩位患腦性痲痺者能有成就,是因為他們的父母對生命有一個正確的態度,因為生命來自於神,不因為身體有殘障而有所改變。
親愛的朋友,你正在受苦嗎?耶穌說:「壓傷的蘆葦,他不折斷;將殘的燈火,祂不吹滅。」耶穌肯體恤人,因祂是恩主,只要你來靠近祂,就必得幫助;祂看你為寶為尊,也為你捨了性命,做你的贖價,並死後三日復活,祂是永活的神,投靠祂的人真有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