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神的宣教」與「社會運動」  

/蔡國山

  得在一九八九年十二月,台灣的兩仟年福音運動曾提出一個十年教會增長的目標──二百萬信徒、一萬間教會、二百位海外宣教士。

  根據「兩仟年福音運動工作手冊」的觀點,認為兩仟年的目標不算太高,因為在十年當中,教會平均只要有五倍的增長,換句話說,每位信徒只須帶領五人歸主,平均兩年只要領一人歸主。但是,迄今兩仟年福音運動已快滿九年了,距離公元兩仟年只剩一年多。但根據最新的統計資料,台灣基督徒總人數於一九九七年底只有五十三萬八仟多人,距離一九八九年底的四十四萬八仟人只增加九萬人左右,換句話說,在八年當中信徒人數只增加百分之二十左右。因此,我們有必要檢討今日的福音運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,並對宣教的精神與走向有深刻反省。

  第一:我們必須回到新舊約聖經,來深思宣教的聖經神學,明白神對宣教的心意。其實,我們說到宣教時,若根據聖經的觀點,不得不承認宣教是神的宣教,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父神主動開展的,它不但貫穿整個人類歷史,也貫穿以色列歷史,更貫穿教會歷史。不但如此,祂為了完成國度計劃,親自差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留下最完美的宣教典範,並且命令祂的門徒順服聖靈的帶領,繼續進行耶穌在地上要完成的事工。因此,就本質上而言,宣教是神的宣教大業,不是人的事業,因此它與一般由人主導的,世俗流行的社會運動完全不同。難怪宣教學家弗依特(G.Voetius)會在歷史上提出「神的宣教」(Missio Dei)如此重要的概念,避免基督徒的宣教受潮流的侵蝕而變質了。

第二:宣教的道路必須跟隨耶穌的腳蹤行,而不是隨世界的潮流漂浮不定。根據四福音與使徒行傳的記載,四福音不只是有關耶穌的生平故事,而是耶穌在地上宣教的文獻。使徒行傳不只是教會歷史,而是初代教會信徒跟隨耶穌基督,順服聖靈帶領的宣教文獻。看到早期教會的門徒雖然外表像「沒有學問的子民」,但他們是「跟過耶穌的」(徒四13),雖然他們不講究「量的目標與成功的方法」,但他們「真實悔改、活出基督、作主的見證、被聖靈充滿、放膽講主的道」(徒二3744;四31),主就將得救的人,天天加給他們,而且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(徒二47;五14;十一21)。回顧宣教歷史每一則感人的故事,都是因宣教士腳踏實地道成肉身跟隨基督,聖靈指引他奔跑「當跑的道路」;其實這是一條活生生、有血有肉、並與本土文化、命運彼此密切關聯(contextualization)的宣教方式。今日宣教的最大危機,就是愈來愈忽略「跟隨耶穌所行所教訓的基本精神」,反而日漸高舉「社會科學」的原理,與「社會運動」的技巧。

第三:宣教是每個基督徒的使命與責任。主耶穌在地上傳福音時,祂曾差派十二使徒及七十個門徒出去傳天國的福音,雖然他們跟隨主的時間不長,認識主也不深,但主耶穌對他們強調一個重要的宣教觀念:「你們白白的得來,也要白白的捨去。」(太十8)主耶穌也講到「財主和拉撒路」的故事,提到財主到了陰間才想到自己五個兄弟得救的問題,但為時已太晚了!因此,主今日仍給每一個基督徒同樣的挑戰與提醒。惟有每個基督徒,包括各行各業的基督徒能夠趕快覺醒,明白三一真神是主導宣教的主,耶穌基督是我們惟一跟隨的典範,在家庭與社會的各種不同角色中,順服聖靈的意思,發揮見證與福音的功能,共同為大使命齊心努力,帶領自己的親友、鄰居與同事歸主;相信這也是今日台灣五十多萬基督徒無法逃避的責任。
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