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領福音的優先對象
/蔡國山牧師
談到傳福音,今天許多基督徒常會面對兩難的掙扎,一方面覺得同胞信主的比例很低,我們的確欠他們福音的債,需要趕快傳福音。另外一方面,卻發現缺少福音的接觸點,不曉得要如何把握機會,並優先向誰傳福音。若以台灣社會的基督徒為例,因為全台灣的基督徒只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二點五左右;而且大多數的信徒不是傳統二、三代的基督徒,就是屬於社會中、上階層或知識份子。而且絕大多數基督徒的親戚朋友、同事或工作對象,以及在社交網絡中接觸的成員,大都信仰民間宗教或新興的一貫道及佛教。
因此,誰是我們傳福音的優先目標、而且要把握機會主動向他們傳福音呢?為了要解決上述的問題,我們首先要回到聖經中的四福音,仔細聽耶穌所說的基本原則,並且留心看他所留下的完美典範。
因為主耶穌從死�奡_活之後曾宣告說:「願你們平安!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」(約二十:
21)根據四福音的記載,耶穌在地上傳天國的福音,不是漫無目標,也不是不分辨對象,就強迫推銷福音,而是順服天父的差遣,針對那些貧窮的人,包括那些被擄的、瞎眼的以及受壓制的人(路四:18—19)。而且耶穌也直接對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及文士宣告:「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,乃是為召罪人悔改。」(路五:
30—31)「人子來,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」因此,耶穌在三年多的福音事工,優先把時間花在一些特定的對象,他不但於日常生活工作中,刻意個別與他們接觸,而且親自直接與他們談道,將福音傳給他們。其實最明顯的個案,就是耶穌如何尋找並呼召門徒,另外,還包括許多生動例子;如撒瑪利亞婦人、拿因城的寡婦、生來是瞎眼的人、十八年患血漏的婦人以及稅吏長撒該等等。
今天,我們在傳福音的事工上,也要效法耶穌的榜樣;順服天父的差遣,在生活與工作當中,聆聽聖靈的指引,分辨那些人是我們傳福音的優先對象。根據我個人多年的觀察與體驗,我發現不論在台灣或其他華人社會的基督徒,我們要特別注意三個福音的「責任區」,並在當中尋找那些渴慕福音的人。
總而言之,今日台灣與各地華人的基督徒應該順服主的差遣,獻身於自己的福音責任區,包括親人、工作對象及社交友人中間,跟隨主耶穌的腳蹤,主動去「尋找」並「認領」那些優先需要福音的人,我確信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」,要拯救許多失喪的人,使他們早日悔改並歸入主的名下。